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互联网预约服务约考规则及业务流程说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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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1: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互联网预约服务约考规则及业务流程说明 一、 自主约考规则 1、 车管所应当根据本地考试场地、设备、考试员等的基本情况,合理核定本地考试能力,并至少在考试前十日在约考平台公布考试时间、地点、科目、人数等考试预约计划。考试预约计划一经公布,不得擅自更改。 2、 车管所应当至少在考试前十日开始接受考试预约申请,提供全部已公布的考试预约计划供考生选择,并于考试前五日停止接受考试预约申请。 3、 考生按照车管所已公布的考试预约计划,可以通过互联网、电话、车管窗口等方式,自主选择考试时间、地点预约考试。 4、 考生可以在考试预约申请截止前通过约考平台取消考试预约信息。 5、 车管所受理考生考试预约申请后,按照下列规则公平合理安排考试: (1) 预约科目一考试的,以驾驶证业务申请受理时间为序排队; (2) 非预约科目一或者预约其他科目考试的,以上一次考试时间为序排队; (3) 预约成功后因自身原因取消的,以取消预约时间为序排队。非自身原因取消考试的,排序时间不变。 (4) 同时符合第二项、第三项情形的,以最近时间为排序时间; (5) 排序时间在前的优先安排考试。 车管所应在考试前五日汇总所有考试预约信息,按照上述规则确定考试预约结果,在约考平台公布考试预约结果信息,并通过手机短信通知考生预约结果。 6、 因系统故障、停电等特殊原因未能按照考试计划进行考试的,车管所应当及时通知考生,另行安排补考场次进行考试,并将有关情况在约考平台公布。对无法参加补充场次考试的,考生重新提出考试预约申请。 7、 对同时符合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预约条件的考生,车光所可以合并办理考斯预约。对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,当日要求参加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的考生,车管所可以不办理预约直接安排考试。 8、 对考生连续六十日以上提交同一科目考试预约申请,都未能预约成功的,车管所应当允许考生选择省(自治区)内其他车管所符合条件的考试场地预约考试。考生在外地车管所考试预约成功的,计入考生考试预约次数。 二、业务流程 附件2: 互联网约考平台使用注意事项 1、 考试预约对象:通过互联网或窗口注册的学员用户和个人用户。 2、 考试预约范围 (1) 业务范围包括:初次申请或者申请增加大型客车、牵引车、城市公交车、中型客车、大型货车、小型汽车、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。 (2) 考试预约科目包括科目一、科目二、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、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。 3、 预约选择考场方式 (1) 允许考生在全市范围内自主选择考场或考试区域。考试区域包含的考场由车管所设置,用户选择考试区域后,在区域内的考场由计算机随机分配。 (2) 通过“用户选择考场模式”部门参数设定考生在考试预约时,可以选择考场的方式,1:按考场选择2:按区域选择3:按考场选择或区域选择。 4、 考试计划的指定 (1) 考试计划至少在考试前十日指定、审核、发布,每次至少制定五日考试计划。 (2) 制定考试计划时,分别确定公安网考试预约计划名额和互联网考试预约计划名额。随着自主预约工作的推进,逐步扩大互联网考试预约计划名额比例,直至所有考试名额放入互联网。 (3) “恢复驾驶资格”、“满分学习”、“实习期考试”按照原有方式处理,不列入互联网预约计划范围。 (4) 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止不足六个月的,每科目优先安排一次预约考试,不列入互联网预约计划。 5、 用户考试预约 (1) 用户考试预约申请方式包括:网上自主申请和窗口申请两种方式。 (2) 网上自主申请时,可以选择考试时间、场地、场次,或选择考试时间、考试区域进行申请,也可以在考试计划范围内按照考试场地或考试区域服从考试安排。 (3) 通过“考试预约提前天数”和“考试预约最小提前天数”参数设定考生可以进行互联网考试预约申请的时间范围。 (4) 对于考试预约计划未满额的,可以继续接受考试预约申请,系统自动延长预约时间。可以通过“延长预约后最小提前天前数”(小于“考试预约最小提前天数”)部门参数延长预约时间。对于延长预约时间的,通过互联网进行公布考试计划。 (5) 收费和计时培训系统。对已经实现分科目收费的收费系统,可以与约考平台进行技术对接,写入各科目收费信息,各地可以在制证时核查收费信息。对已建立省级驾驶培训监管平台的,可以与约考平台进行技术对接,写入计时培训信息。 6、 考试预约申请自动分配确认 (1)预约排序和自动分配。系统以业务受理时间、上一次考试时间、上一次取消考试预约时间三者中最近时间的作为顺序时间,对于时间相同的特殊情况,排名一样的,系统随机确定排名,排名在前面的优先安排考试。申请预约时间结束后,系统将会按照上述排序规则进行分配确认,并公示预约结果。 (2)约考平台自动公布考试预约结果信息,公布信息包括:考试日期、考场及场次、考生姓名、身份证明号码、排序时间、预约是否成功。 7、 取消预约 (1)在互联网取消考试预约的,应在考试预约截止前办理,取消预约后用户排序时间不变。每个科目允许互联网取消的次数通过‘‘允许网上取消次数’部门参数设定。 (2)在考试预约截止后需取消预约的,必须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。取消成功后,取消考试预约时间将作为考试预约排序时间。 8、 驾校相关功能。驾校用户可以查询本驾校考生的预约结果、取消考试、调整考试等信息。按照自愿原则,可以办理初学、增驾考生报名信息预录入和学员用户窗口注册申请。 9、业务办理短信提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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